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关于遴选2025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
渔业资源监测单位的公告
各渔业公司、企业、合作社:
我所资源中心承担的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25年专项捕捞资源调查与监测”、福建省省属公益类基本专项“伏季休渔期间4种作业专项捕捞对渔业资源的影响”等项目,根据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将于2025年专项捕捞期间开展福鼎市、霞浦县2地灯光围网、刺网、笼壶和桁杆拖虾4种作业方式渔业资源监测工作。拟在福鼎市开展1艘灯光围网、1艘桁杆拖虾、1艘笼壶和2艘刺网作业船渔业资源监测工作;拟在霞浦县开展1艘灯光围网、1艘桁杆拖虾、1艘笼壶和1艘刺网作业船渔业资源监测工作。资源监测工作内容包括专项捕捞期间监测船采集渔捞日志信息和按批次提供4批次渔获用于种类组成分析及生物学测定。现针对不同县市、不同作业方式,面向社会分别公开遴选相关渔业资源监测渔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监测地区、作业方式、时间和内容
福鼎市、霞浦县4种作业具体相关需求见表1。
表1 不同地区4种作业方式渔业资源监测要求
地区 |
作业方式 |
船数 |
监测范围 |
监测时间 |
要求 |
福鼎市 |
灯光围网 |
1艘 |
26°30′N以北福建管辖海域 |
8-9月 |
单位拥有或挂靠的渔船船籍港需在福鼎;每艘船记录渔捞生产记录、分阶段提供4批次样品 |
刺网 |
2艘 |
||||
笼壶 |
1艘 |
||||
桁杆拖虾 |
1艘 |
||||
霞浦县 |
灯光围网 |
1艘 |
26°30′N以北福建管辖海域 |
8-9月 |
单位拥有或挂靠的渔船船籍港需在霞浦;每艘船记录渔捞生产记录、分阶段提供4批次样品 |
刺网 |
1艘 |
||||
笼壶 |
1艘 |
||||
桁杆拖虾 |
1艘 |
二、合作单位要求
(一)单位具有法人资质,可以提供税务发票;
(二)监测船主机功率要求:灯光围网≥300kW,刺网≥180kW,笼壶≥300kW,桁杆拖虾≥250kW;
(三)渔船具伏休期间专项捕捞资格,船证相符(若兼作,需含监测作业);
(四)船长具有责任心,能够配合科研单位做好渔业资源监测工作;
(五)报价为全包价格,包括且不限于渔捞日志采集劳务费、渔获物样品费用等;
(六)监测船严格执行国家伏季休渔制度相关规定。
(七)同一家单位仅允许针对同一地区选择1~4种作业进行报价。
三、提交材料明细
(一)单位营业执照;
(二)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1);
(三)船舶捕捞许可证、国籍证书、所有权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一)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26日下午18:00前报送相关材料。
(二)遴选
由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根据符合申报要求的且价格最低船舶确定为合作调查船,并将合作调查船名单进行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少卿 电话:13616010727
通讯地址: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361013)。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5年7月19日
附件1.报价单(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