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工作需要,我所公开遴选车辆租赁服务单位,欢迎厦门市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车辆租赁服务需求
二、项目概况
1.为我所提供车辆服务需求(含驾驶员)。
2.车辆租赁服务价格上限如下:
第一类,7座商务车(如别克、传祺等商务车)600元/日;
第二类,5座轿车(如红旗H7、帕萨特等中档轿车)500元/日;
第三类,5座SUV、5座皮卡车、面包车(9座或11座)550元/日;
第四类,中巴及大巴:19座以下900元/日;20至29座1100元/日,30座以上1400元/日。
其它类型车辆参照同档次车型确定。
租车当天往返的行驶里程超过400公里,按1.5天计费,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结算。厦门市内短途租车按趟计费,7座商务车岛内200元/趟、岛外300元/趟;5座轿车岛内150元/趟、岛外250元/趟(包含油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在大型活动或展会期间租赁车辆,经我所审批后,车辆租赁费可上浮不超过10%。
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驾驶员住宿费由甲方承担,驾驶员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
3.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若服务单位综合服务质量良好,可视情况续约,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1次。
三、报名单位要求
1.报名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
2.证书要求:报名单位应具有《福建省汽车租赁经营经营许可证》;
3.车辆要求:报名单位承诺提供的租赁服务车辆应登记在公司名下,首次挂牌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后,提供承诺函;
4.驾驶员要求:报名单位承诺配备的驾驶员,应具有10年及以上驾龄,提供承诺函。
5.安全责任: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应保证行车安全,购买相关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300万元、每座位旅客险≥100万元等)。若发生意外事故,由服务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
注:须提交证明文件,未提交为无效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应该在2025年11月13日15点30分前到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3号楼值班室)报名并提交材料,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邹先生,18805927899,0592-5678556。
五、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本公告第三大点所列要求的证明材料。
2.报名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经办人如是报名单位授权代表,需提供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其它证明材料(经营许可证、业绩、车辆投保情况、安全责任承诺书、服务承诺书及其它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我所将依据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料选出服务单位。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