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 号)规定,我单位前期通过咨询、仪器宣讲、论证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通过挂网公示采购需求开展市场调研,并组织专家论证,初步认为目前以下国内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串联质谱仪、显微红外光谱仪)不能满足我单位的检测和科研需求,拟采用进口产品。现将相关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公示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采购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 称: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1号楼216室贺先生收,邮编:361013,联系电话0592-5678567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杨妙峰,13950003224;姜双城,13400678396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