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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关于“赤潮防控技术海上测试和调查租用船舶”公开询价 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开展“赤潮防控技术海上测试和调查租用船舶”的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详细服务要求

1. 项目应用范围:宁德三沙湾海域,预计调查站位见图1

1 调查站位示意图



2. 项目用途:用于开展赤潮防控技术海上现场测试、样品采集(水样、沉积物和生物样)、设备布设与回收、现场观测记录等科研试验作业,满足海上试验安全性、稳定性作业需求。

3. 服务时间:作业周期分不同航次进行,根据试验需求灵活调整,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项目海上试验进度按需安排,具体作业日期以航次合同规定为准,最终按实际作业天数、以航次合同进行结算。

4. 作业船舶主机总功率不小于150匹,最高航速不低于50 km/h,每次航行需配备工人(除船长外)3名协助作业。

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经营许可,可开具税务发票。

2. 船舶证件合法有效且近三年无违规记录。

3. 服务船舶仅限于科研用途。

4. 报价采用按天计价模式,作业周期预计为8天,项目总价需控制在8万元以内(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航次结清(预计3个航次)。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燃料费、船员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该项政策影响,自行测算、自行承担油补扣减所产生的全部成本与经济损失,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补偿费用。投标人一经参与投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本条款,后续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调价、索赔或其他诉求。

5. 服务船舶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进出港申报制度。

6. 须熟悉服务海域海况与地形,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规定的站位与航线开展调查。

三、提交材料明细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报价单(详见附件);

4. 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国籍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应于20267  29日前送至福建省水产研究所3号楼113(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7号),联系电话:杨女士139500032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邮寄时请在封面注明询价项目的名称。

注意事项:我单位将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比选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实行抽签法决定。若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情况,我单位将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者实质性响应公开询价通告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时,终止本次公开比价采购,择日重新招标。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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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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